哈,
最近因為〈羅密歐與茱麗葉〉看太多,
於是就變成這樣。
『噢~羅密歐~你為什麼要叫做羅密歐呢?』
重點當然不是這個。
我只能說,
我搞不懂為什麼有人可以這麼crazy in love。
你知道,
其實愛情就是種賀爾蒙作用嘛,
過了其實就會想分手。
作用的期間我記得其實非常的短暫,
最常分手的時間大概是三~六個月之間,那麼,
就能想像說這就是葯效退了之後的反應。
那為什麼有人就能長長久久?
我認為是一種習慣,
習慣有對方的生活,並且也不覺得排斥,
所以就會“理所當然“一直下去。
所以,
這就只是個過程。
但就是有人能為愛情做出一些…
就是不太符合人的倫理道德的事情。
舉例來說,改變自己去迎合別人;沒有是非硬要覺得自己的愛人仔是對的;
犯罪之事等等。
這有必要嗎?
而且你在談戀愛是牽怒個別人什麼鬼東西?
俗話說的好,
“別被愛情沖昏了頭“。
拜託,
用點腦子,
整個被你自己的賀爾蒙牽著鼻子走。
又說人為什麼一定要談戀愛,
那可能就是演化上來的吧?!
二個人一起比較容易活啊,還能生下自己一半基因的人。
所以說,那些賀爾蒙就是為了怕不來電所有的。
但是上帝在造人時應該沒想到會被將了這麼一軍,
就是為了愛情可以不顧一切這回事。
羅密歐和茱麗葉、梁祝都為愛情而死,
古代神話大部分也因為愛情而起…
看了我這篇還會想戀愛嗎?
還是你會跟我說你無法克制自己?
那我會回答你,
你是高等生物,
不會隨便像動物一般,對了就上。
純屬個人意見,外加最近實在是太amazing了!
可以去算算命看為什麼多情的你這麼多情;
無情的人可以去測一下自己的賀爾蒙濃度,
如果沒有壞掉,那就可能是對的人還沒出現,
而且你也還沒失控。